时间:2014-04-25 浏览量:9015
1.绝不在企业改制、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。
2.绝不为配偶、子女及特定关系人在企业改制、资产处置和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招投标提供便利、谋取私利。
3.绝不允许配偶、子女及特定关系人从事与企业有关联交易的商业活动
4.绝不未经批准在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兼任职务并领取薪酬补贴。
5.绝不以经营为名收送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购物卡、会员卡,不在经营活动中收取回扣、礼金、中介费。
6.绝不与有业务有往来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发生家庭房屋装修、为子女上学、出国等事项提供费用往来。
7.绝不违反规定在所管辖的单位和部门搞变相创收,设立“小金库”,滥发奖金和福利。
8.绝不涉足私人会所、高档消费娱乐场所、参与赌博以及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。
9.绝不利用婚丧嫁娶、生日升学等名目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
10.绝不利用开会、考察、出国之机绕道公款旅游。
以上承诺,请全局广大员工群众予以监督。